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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一名男子被15歲的女兒指控餵食符水後性侵,檢察官發現,女兒曾與男友發生關係被父親提告,疑因此謊報報復,這名男子昨天獲不起訴處分,女兒則被安置輔導。

宜蘭縣一名經常翹家的少女,去年9月間在學校輔導時透露,翹家是因遭父親猥褻並性侵,父親多次拿符水叫她喝,用跳蛋等 情趣用品猥褻後性侵。警方訊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將她父親送辦。

少女父親驚怒否認,辯稱女兒去年6月與男友多次發生性行為,甚至離家出走,去年8月,他向警方控告女兒男友妨害性自主與略誘,可能因此才被女兒誣告。

檢察官調查發現,男子女兒的指控說詞與時間點反覆不一,且確曾交往男友被家人反對而不滿,還曾私下向社工員表示父親性侵害並非事實。

檢察官偵結,認定少女控詞不足採信,全案不起訴處分。少女已交由社工員安置輔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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